| 关于在全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
| 作者: 来源:市妇联办公室 2014-03-21 |
| 鄂妇发〔2014〕10号
关于在全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 “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旗区妇联、市妇联各部室: 按照自治区妇联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鄂尔多斯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妇联 2014年3月21日
全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为目标,以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根本途径,在全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实践活动,使妇联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积极响应“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号召, 为实现“更具实力、更加美丽、更富活力、更为幸福”的鄂尔多斯振兴之梦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要求 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人民的公仆,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的“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中,要按照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自觉认清和担当起五个方面的责任。 1.政治责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笨,立志改革开放,奉献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努力为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奋斗。 2.社会责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谋求人民幸福安宁的美好生活而忘我奉献。 3.岗位责任。明确自身岗位职责要求,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升领导工作的决策能力和落实工作的执行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恪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做出突出业绩。 4.家庭责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处理家庭、社会、工作的关系,管理好家庭,教育好子女,尊老爱幼,努力建设和谐家庭、幸福家庭,做践行家庭美德的模范。 5.廉洁责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清正廉洁,艰苦朴素,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腐败,防止以权谋私,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表率。 三、活动安排 (一)以全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任务的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重点,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促进妇女思想道德教育,用党的主张引领全市妇女思想,用党的事业凝聚全市妇女力量,不断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家庭的幸福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责任部室:组宣部) 二是充分利用全国妇联和自治区妇联为各级“妇女之家”示范点赠送“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和“内蒙古妇女”杂志,加强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思想理论建设。(责任部室:组宣部) 三是要把“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与在妇联系统深入开展的“我与中国梦、尽责圆梦”、“爱岗敬业?实干圆梦”、“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等系列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宣传培训、交流研讨、巡回演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形式,切实把“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做进村居田头车间社区。(责任部室:市妇联各部室) 四是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圆广大家庭的幸福梦。在基层开展各类特色家庭创建评选表彰活动,统筹推进家庭道德建设、平安家庭创建、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女性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为家庭的平安、和谐、文明提供有特色的服务,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责任部室:组宣部、儿童部、权益部、妇儿工委) 五是要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总结、发现和培树在全市“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妇联典型工作经验和妇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尽责圆梦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责任部室:党支部、组宣部) 六是在深化巾帼志愿服务中共筑中国梦。进一步完善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在广大妇女的文化生活和体育健身中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活跃基层妇女的文体生活。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名人、高校等力量,拓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范围。继续与公检法司为依托,加强巾帼维权志愿服务;继续与农业科技等部门加强联系,深化巾帼农业科技志愿服务;继续与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加强联系,不断深化巾帼志愿文化、体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服务;继续依托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做好扶贫帮困、扶贫助教等巾帼志愿服务,彰显服务特色,提升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水平,推动巾帼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常态化。(责任部室:市妇联各部室) (二)以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途径,提升全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 认真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分级负责,改革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让各级妇女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特别是妇联系统党员干部要从增强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强化妇女干部走入艰苦地方,深入开展调研,切实解决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责任部室:组宣部、办公室、党支部) (三)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市妇联机关中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 主题实践活动。 机关党员干部要把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与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为民务实清廉”工作作风相结合。机关党员干部要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体验百姓生活、感受群众所想,问计与民、问需与民,转变工作作风,净化心灵。建立完善妇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定责、践责、问责、考责机制,把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服务妇女群众的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好各类“助梦”行动,增强妇联系统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责任部室:市妇联各部室、党支部) (四)以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聚焦,广泛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民生的“助梦”行动。 全市各级妇联机关要结合“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围绕妇女群众关心关注的创业就业、医疗健康、求学成长、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加大各类资源争取力度,服务妇女儿童民生需求,为妇女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一是关注特殊群体妇女儿童需求,深入推进失地失业妇女、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和儿童、老龄贫困妇女、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关爱行动。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有关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推进关爱儿童家园和家庭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旗县妇联兴办儿童家园,促进服务更加多元、规范。二是扎实推进母亲水窖、春蕾计划、母亲邮包、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等惠及妇女儿童的公益项目,促进妇女儿童民生的改善。三是开展吸毒人员及其家庭等特殊人群心理干预、儿童公益项目实施情况、儿童家园建设及选址研究等调研,提出对策、推动工作。四是服务妇女儿童健康。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加大贫困患病妇女救助力度。实施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继续为贫困偏远地区妇女儿童开展巡回健康讲座和义诊服务。(责任部室:妇女发展部、儿童部、权益部、妇儿工委办) 四、工作步骤 1.2014年3月份,全市妇联系统上下层层完成活动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措施。 2.2014 年4月份至年末,各种长效活动全面铺开,引导活动向纵深发展。 3.全市各级妇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机关内部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先进单位、优秀党员、优秀干部评选表彰活动。 4.2014年10月份开始,积极参与由自治区、盟市、旗县机关工委( 党委) 牵头,联合同级组织、宣传部门开展的“责任担当、服务圆梦”先进单位、优秀党员、优秀干部评选表彰活动。 5.2014年末,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2015 年开展实践活动的方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有谋划、分管领导有部署、责任部室有落实。部室之间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创新宣传思路,把好的经验、好的典型推广出去,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在学习宣传中的作用,使之成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新载体、新阵地。 3.常抓不懈,统筹推进。要把在妇联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要同推进我市富民强市进程结合起来,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提升妇联系统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践行为民宗旨结合起来,同完善各项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妇女典型和成功经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主题实践活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