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析婚姻家庭的和谐 |
| 作者: 来源:权益部 2013-05-29 |
| 一、关于“和谐” 什么是和谐?所谓“和谐”,现代汉语词典里给出的解释就是“配合得适当”。我认为,万事都能顺着自己的运行轨道运行,即是和谐。 “和谐”之音,最早是从古希腊传来的,它是指系统的组织结构处在最佳状态,能充分并能持续发挥系统的功能。从生态论来看,和谐从广义系统来说,是系统的最佳状态,是系统的理想目标是系统朝理想目标进化的过程。也就是说,和谐的系统,系统的组织结构是优化了的,处在最佳状态,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系统的功能,并能持续保持这种状态或者能进化到更高一级状态。 二、和谐婚姻家庭的必要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处于转型期的婚姻家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了新情况和问题,构建和谐家庭非常必要。 首先,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这就意味着原有生活在进行着变动,在这变动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人们对于自己的处境没有准确的把握。同时,市场经济通过市场价值体系是人的择偶观、婚姻观发生着巨大变化。无论如何变化,和谐稳定的家庭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须。 其次,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伴随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以及国外的一些价值观的影响,在婚姻家庭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现象。例如:闪婚、闪离、婚外情等等频频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家庭暴力、包二奶等丑闻现象层出不穷,离婚率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攀升。 最后,以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为特征的现代婚姻逐渐被人们所提倡。现代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要求人们遵从优良的传统婚姻伦理规范,建立稳定、和谐的婚姻关系,提高婚姻质量、铸造健康、和睦的家庭。因此,婚姻家庭的和谐具有一定的现实必要性。 三、和谐婚姻家庭的内涵 (一)人自身的和谐 人自身的和谐,是指婚姻家庭中个人身心的和谐。和谐家庭中的个体,应该是身心和谐的统一体。人自身的和谐是生理和谐与心理和谐的统一,同时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生理上的和谐首先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条件一方面受先天遗传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受个人后天生活习惯的影响。心理上的和谐,是知、情、意、行在一个人身上的相互联系,是统一进行着的。在实践活动中不断调整,是人的心理保持最佳状态,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 婚姻家庭的幸福和睦,不仅取决于外在物质环境条件,同时取决于婚姻家庭中所有成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成员对婚姻家庭的心态。不同的心态可以使人对婚姻家庭的感受性不同,良好的心态可以使人感受到婚姻的幸福、良性的快乐以及家庭的温馨,从而使人更为积极地建设自己的家庭,并享受建设所带来的幸福快乐,是婚姻家庭在良好的心态支持下始终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系统。 (二)人与人的和谐 人与人的和谐,是指婚姻家庭中人际关系的和谐。家庭关系的理想性质应当是家庭成员相互平等与合作,相互支持与援助,共同承担责任。毋庸置疑,对抗和冲突对家庭是有害的。 家庭关系的不同状态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在家庭生活中,促进或妨碍家庭的稳定性,促进或妨碍家庭成员中的正常生活和活动,扩大或缩小家庭在履行其重要功能时所能取得的成就。因此,家庭关系的调适尤为重要。 因为,家庭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家庭的最终幸福。良好的家庭人际关系是稳定婚姻家庭的法宝,其中,和谐的夫妻关系是基础、是核心,家庭关系是以夫妻关系为核心展开的。夫妻关系是超血缘的最亲密的两性关系,在现代家庭中,夫妻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夫妻关系在家庭关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家庭轴心从以往的亲子轴心转向夫妻轴心,因此,夫妻关系处理的如何,将会左右家庭中其他关系(亲子关系、代际关系)以及家庭发展的全局。 (三)人与社会的和谐 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指婚姻家庭中个人行为与社会行为的和谐。 一个人从婚姻缔结、维系、解除到夫妻双方处理家庭人际关系,在整个过程中,作为社会的人,必然会受到道德、舆论的影响,以及法律给予的相应的行为规范的约束,也就是说,婚姻家庭中的男女都要受到婚姻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在婚姻家庭中,人与社会的和谐主要指的是婚姻中的个体与整个社会的关系,这主要涉及到社会对人的婚姻行为的约束,以及个人的婚姻行为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间的协调发展,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的和谐。促进家庭生活幸福和邻里和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是社会稳定发展的主要基础与条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中,离不开和谐家庭的创建。 四、如何做到婚姻家庭的和谐 (一)个人素质的提升 个人素质的提升是实现婚姻家庭和谐的必要条件,与婚姻家庭的和谐发展是相互作用的。在婚姻家庭领域中,人是重要的、唯一的能动因素。一方面,人是婚姻家庭的主题,是一切婚姻家庭关系的承担者,婚姻家庭的发展由人来实现,人在改造婚姻家庭这一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自身的主观世界;另一方面,人是婚姻家庭中的人,人离不开婚姻家庭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个人素质的提升推动着婚姻家庭的和谐发展。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就应当具有家庭责任感。所以每一个家庭成员要培养健康向上的思想氛围和良好的道德氛围。在家庭生活中的习惯、风气、知趣、爱好、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爱情、邻里和睦、勤俭持家等都是和谐家庭的根本。家庭中的和谐关系将会带动个人的工作和学习,是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协调统一和谐的发展。 (二)社会各方推动,妇联组织等各方形成合力,把和谐家庭创建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结合起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邻里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新型和谐文明家庭模式,不断扩大和谐家庭建设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把和谐家庭建设打造为妇联工作的特色品牌,以和谐的目标统领各类家庭品牌创建工作,即推动传统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在和谐主题下获得新的发展,又立足家庭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要紧跟形势,拓展和谐家庭创建载体,推动和谐家庭创建获得深入开展。一是把家庭文化节作为和谐家庭创建的特色品牌。发挥妇联在家庭这一传统领域的优势,立足“家”字,做足文章。在城乡家庭中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合格家长等品牌活动,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在家庭领域和妇女群众中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是把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与和谐家庭创建有机结合。亲子关系的和谐是家庭和谐的支点,而传统的家长制的教育方式存在许多不利于亲子之间和谐共进的因素。 (三)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完善《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与和谐家庭创建有机结合。妇联组织要正面教育引导,对造成家庭不和谐的种种因素同样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对基层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依法进行处理或调解,把矛盾消化与萌芽、化解在基层。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宣传教育和文化影响等多种措施,正确的婚姻观念和家庭伦理道德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家庭。把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与和谐家庭创建有机结合。妇联组织要动员广大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积极参加到家庭志愿者队伍和巾帼志愿者队伍中,深入开展家庭志愿活动。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和谐家庭创建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关爱他人、关爱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社会风尚,培养家庭成员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弱帮困的社会责任意识,使家庭成员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实现“知和谐、讲和谐”的家庭建设目标。 五、总结 婚姻家庭与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不能不与婚姻家庭发生密切的联系。同时,婚姻家庭又是大社会下的一个“小社会”,使人们推演各种角色的“舞台”。婚姻家庭初始面貌并非如现在一般,而是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洗炼,随着人类文明脚步的前进,在解决了一个有一个问题,步履蹒跚地发展到今天这样的面貌。 本文提到的婚姻家庭领域中的三大和谐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人类婚姻家庭发展的必然趋势。即使到了现在,婚姻家庭领域中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每个人去探索、去解决,但基于当下的绿色文明之风,我们不能够不去构想未来婚姻家庭的和谐美满,当然这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与建设,人类正是在主观能动性的推动下能动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因此,我相信随着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法治文明的不断发展,随着我国人民文化素质、道德苏浙和心理素质的提高,在婚姻家庭领域中人自身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个人行为与社会性的关系必将走向和谐。 |